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50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伟奇”)暂缓审议。

合众伟奇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唐双喜、黄盛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合众伟奇是一家拥有丰富行业积累和深厚技术实力的专业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商,主营业务是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电力能源等行业客户提供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线包括电力配用电环节的现场业务管理、营销计量生产管理、营销计量质量管理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京豫持有公司35,108,129股,占公司股份的65.56%,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京豫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无其他经营业务。曹伏雷直接持有上海京豫49.474%的出资份额,付勇直接持有上海京豫48.225%的出资份额,曹伏雷和付勇通过上海京豫间接控制公司65.56%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合众伟奇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85.00万股,且同时不少于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

合众伟奇本次拟募集资金46,617.49万元,分别用于电力配用电现场业务管理云平台升级扩展项目、智慧能源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经营业绩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向电力行业客户提供电力信息化相关软件开发与实施、技术服务、系统集成、智能硬件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8,785.95万元、36,931.26万元、43,608.12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9.48%、51.78%、50.39%;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941.86万元、23,579.38万元、36,930.8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91%、63.85%、84.69%;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22.24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自身竞争优劣势、市场拓展、毛利率下滑、应收账款占比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等,说明经营业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主要客户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国家电网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4.21%、72.75%、66.79%。2022年发行人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九域腾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销售行为监督管控设备的收入分别为2,921.63万元、1,025.56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对国家电网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2)说明2022年行为监督管控设备订单的获取和执行情况,发行人向河南九域腾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销售相关设备的原因,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内部控制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经客户事先允许即对外采购技术服务的项目合计47项,各期涉及金额占收入比例分别为12.97%、11.29%、9.19%,前述部分项目亦未取得包括国家电网在内的客户事后同意。此外,2020年发行人存在未经财务主管负责人审批自行汇出款项300万元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曾使用个人卡收付款,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曾与发行人多个客户、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和资金拆借;发行人报告期内购买了大额理财产品。

请发行人:(1)说明未能取得国家电网对违规分包行为的事后同意,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客户追究违约责任、暂停中标资格的风险;(2)说明是否存在通过个人卡、理财产品或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进行体外资金循环情形;(3)结合上述事项,说明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能够保证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1)列示报告期内购买和赎回的理财产品的名称、期限、金额、内容、资金最终投向与用途,说明理财产品在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被抵押或质押等情况,若有,进一步披露相关资金的流向,并说明是否通过理财产品进行资金占用或体外资金循环,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2)结合未签约项目存货的后续签约情况,说明未签约项目存货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3)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对国家电网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被客户追究违约责任与暂停中标资格风险。同时,请保荐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明确意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