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品房要注意什么?
1、要注意查看卖方的“五证”
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规划使用证,国土局的,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房管局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要注意有些开发商用其它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冒名顶替。
2、要注意房屋产权
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是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做到有备无患。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购置时要小心。
3、要注意售后服务
要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把房屋维修、水电气暖的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问清楚,并将商家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
4、要注意建筑面积
普通购房者很难准确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但根据经验数据,房屋的使用面积至少应占建筑面积的80%左右,以此可以大致验证售房方提供的建筑面积是否合理。当然,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提供准确的计算依据。
5、要注意购房合同
购房时一定要审慎对待、仔细推敲购房合同。如果所要签订的合同是当地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消费者则只须审定填上去的细节是否规范、正确;如果不是规范文本,则应格外留意,可到有关部门咨询,切勿受骗上当。
商品房预售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简单地理解就是房子还没建好,企业就可以出售给我们购房者了。它相对于一般的现房买卖,被称之为期房买卖。
但我们也要知道,企业并不是随便就能出售房子,而是需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是需要保证五证齐全,这就是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此外,最关键的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种情况下才能取得预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