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

1、签合同不给正本。签合同时不给签字方留存正本,或者干脆只签一份合同留在手上,再按自己的意图对合同进行修改,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相应的,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因此,如果与中介签订合同后中介不肯给正本,一定要拒绝签订。

2、强制规定独家委托。在居间合同中约定买方看房后不得私下房东成效,这是中介为了避免客户“跳中介”而经常采用的做法,这样做本无可厚非,因为佣金是中介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买方通过中介认识房东后再私下与房东成交,中介公司就收不到佣金了,这对中介公司当然也不公平。

3、欺上瞒下吃差价。吃差价扰乱了市场秩序,也给委托人造成了损失。为以防万一,最好在与上家或下家见面时再口头确认一下交易价格。

4、私下收取中介费。个别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为谋取私利,私自接受业务,收取佣金也不开正规发票,这样,一旦出了问题,中介公司也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随意拗断定金。家在交付定金时,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都会确定下来,如总价、付款方式、金额和时间等等。但也有一些中介在收受定金时并不签订定合同将这些主要内容确定下来,而只是写张定金的收据。

6、诱使下家交定金。定金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如果买方反悔,就丧失定金,如果卖方反悔,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一般会签订一份含定金内容的协议,以这种方式将双方捆在一起,以免一方反悔。正是由于定金有这样的作用,所以有些中介业务员在客户没有明白定金的法律后果的时候,引诱客户支付“意向金”或“定金”来约束双方,以便达成交易。

7、房屋面积不真实。中介公司一般是按上家口头提供情况挂牌的,挂牌的信息有时与实际情况并不一致(如面积、房龄等),其原因有可能是上家故意隐瞒,有可能是中介工作失误(如登记错误),也有的可能是中介为了吸引客户故意为。

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儿,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如履薄冰,而有很多人,都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吃亏,咱们在填写的时候首先就要注意,买卖双方的具体信息,像是买卖的房产是不是共同财产,还要检查房屋位置、格局、设备之类的情况。同时,一定要检查有没有私搭乱建的部分,这房屋是不是可以出售,还有一些小的细节也是要注意的,像是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

接下来就是价格相关的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第一件事就是约定好付款时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需要多少钱,要支付的总价格,就是用每平米单价乘建筑面积。如果是买卖的旧房,通常是直接约定一个整套房的打包价,大家要注意的是,在合同中列一个付款时间的进度表,让买方按照进度表把房款交付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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