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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记者从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好年华聚福州”长乐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人才层次提供的不同标准的人才购房补贴。其中1型保障对象180万元、2型保障对象100万元、3型保障对象50万元、4型保障对象20万元、5型保障对象10万元、6型保障对象5万元。此外,面向人才保障家庭发放定额货币化补贴,补贴标准为:1型保障对象5500元/月,2型保障对象3500元/月,3型保障对象2500元/月,4型保障对象1500元/月,5型保障对象1000元/月,6型保障对象500元/月。其中4型(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5型、6型保障对象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长乐区工作的人才。租赁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