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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据“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延长疫情缓缴和“可提可贷”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限,自2023年2月1日期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提到,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延长缓缴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通知明确,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既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