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官方微信,经滁州市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优化土地出让和规划建设条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激活市场有效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行业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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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购买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补助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单、契税完税证明办理。


对在该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列入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给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给予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购房款8%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购买市属国有企业或平台开发的楼盘,符合以上条件的购房人员,鼓励国有企业或平台再给予优惠;以上补贴按3:3:2:2比例,分4年发放到位。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企业方面,支持其在产业集聚区,开展集体团购活动。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一年内竣工交付),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3套以上等),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下浮不低于备案价格85%。


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网签价格不得高于“一房一价”备案价,也不得低于“一房一价”备案价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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