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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23年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增市场化融资规模达到360亿元以上,大力推进住房保障项目建设。


方案提出了几种融资模式:“保障性租赁住房+”模式,即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和市场化融资原则,将无收益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搭配收益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组合实施。“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模式,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银行按市场化方式为项目提供融资,并将无收益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与收益性良好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组合实施,通过销售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的商品住房、商铺、地下车位等商业收益来偿还项目贷款。此外,还有担保增信模式、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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