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

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氢储能、热(冷)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

1、强化技术攻关,构建新型储能创新体系

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能动双重作用,加强储能技术创新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积极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研发,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速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化,推动产学研用各环节有机融合,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提升新型储能领域创新能力。

2、积极试点示范,稳妥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化进程

聚焦各类应用场景,关注多元化技术路线,以稳步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加强示范项目跟踪评估。加快重点区域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先行先试。通过示范应用带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完善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

推动多时间尺度新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

积极开展区域性储能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储能政策机制改革试点,推动重点区域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3、加快建立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范。

结合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及时开展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统筹技术进步和标准应用的兼容度,兼顾标准创新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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