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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签署收地补偿协议的公告。
据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收地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物业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下称“城市更新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下称“龙岗管理局”)签署《收地补偿协议书》。
此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 G02408-0002 号宗地(下称“宝路土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市更新公司名下土地资产,因地块位于深汕铁路建设路段,龙岗管理局拟收回该地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并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向城市更新公司支付补偿费用。
补偿金额依据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深房(土)估字〔2021〕第 210 号)的评估价格确定,共计人民币 196,675,708 元(1.97亿)。
G02408-0002 宗地土地面积 32,424.94 平方米,建筑面积81,640 平方米,一类工业用地。
深物业于公告表示,该宗地的收地项目已纳入深圳市 2022 年度土地整备增补计划,根据《收地补偿协议书》,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公司可获得补偿金额共计人民币 196,675,708 元。经初步测算,预计可获取税后净利润约 1.26 亿元。
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业绩影响根据政府征收进度及补偿款到账情况予以确认,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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