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龙岗公示了一批更新项目。

五联社区春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示

建面191260平方米


【资料图】

《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春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龙城创业路与佳辉路交汇处东南侧。

本次更新单元规划因技术误差调整拆除范围,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67818平方米调整为67856.5平方米。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第十二条,该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内容可与更新单元规划同步公示、同步申报审批。

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84536.4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7856.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2785.8平方米(含划入零星用地面积2442.6平方米),规划容积率5.8,规划容积191260平方米,其中住宅17582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13940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6970平方米、租赁型人才住房697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0940平方米(含9班幼儿园2400平方米、独立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3880平方米<含托育服务机构600平方米,预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另配建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6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建面484067平方米,其中住宅382829平方米

《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59548.2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32345.4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69605.7平方米,规划容积484067平方米,其中住宅382829平方米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北临凤凰大道,南依平湖大道,富安大道南北向穿越基地。

本次规划因技术误差及转换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调整拆除范围,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132155平方米调整为132345.4平方米。鉴于本次计划调整内容属于因校正技术误差(含坐标、现状地形图、权属等误差)导致已批计划拆除范围变化的情形,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第十二条,该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内容可与更新单元规划同步公示、同步申报审批。

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59548.2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32345.4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69605.7平方米,规划容积484067平方米,其中住宅382829平方米(含租赁型人才住房48223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72208平方米(含母婴室17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地下商业12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7030平方米(含18班幼儿园4800平方米、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4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3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3630平方米<含托育服务机构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平湖街道新南大岭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南大岭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新南大岭工业区拟拆除用地面积73749平方米。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1363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0355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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