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多地块规划调整,包括坪山燕子岭及石井地区、大鹏下沙迭福地区以及光明多个地块。

其中,满京华新湖楼村旧改传来最新进展,A641-0036宗地、A641-0038宗地,用地单位由“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料图】

另外,坪山燕子岭及石井地区规划的医疗用地由原来的600床增加至1000床(为支持萨米医疗中心的建设)。大鹏下沙迭福的一宗二类居住用地分出一小块公园绿地。

为支持萨米医疗中心建设,这些地块规划调整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草案)03-12、03-13、03-14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为支持萨米医疗中心的建设,相应地块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园绿地用地面积响应减少,新增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用地,另外,医疗用地由原来的600床增加至1000床。

为支持萨米医疗中心的建设,拟对坪山区[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草案)03-12、03-13、03-1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

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原规划情况

根据[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草案),03-12地块用地面积为20843㎡,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03-13地块用地面积为14885㎡,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不少于400个停车位)、公共充电站,备注为规划;03-14地块用地面积为92062㎡,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配套设施为600床医院、公交首末站,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3-12地块用地面积为7920㎡,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03-13地块用地面积为1970㎡,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充电站,备注为规划;03-14-1地块用地面积为88186㎡,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配套设施为1000床医院,备注为规划;03-14-2地块用地面积为30071㎡,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备注为规划。

大鹏下沙迭福地区一块二类居住用地调整,分出一小块公园绿地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发布关于[下沙迭福地区]法定图则05-05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经过调整,二类居住用地总新分出一小块公园绿地,该公园绿地仅491平,另外,这块二类居住用地的配套规划更加明晰,包括6班幼儿园等。

为推进项目建设,根据用地单位申请,拟对[下沙迭福地区]法定图则05-05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下沙迭福地区]法定图则,05-05地块用地面积为29590㎡,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1.0,建筑限高为24米,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5-04地块用地面积为133674㎡,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5-05-01地块用地面积为2903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1.18,建筑限高为60米,配套设施为“垃圾收集点65㎡、物业服务用房100㎡、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管理用房250㎡、社区警务室50㎡、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400㎡、6班幼儿园2193㎡(用地面积不少于1800㎡)、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母婴室10㎡。规划一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600㎡)、一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253㎡)”,备注为“规划”。

05-05-02地块用地面积为491㎡,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5-04地块用地面积为133736㎡,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其余指标维持与原法定图则不变。

满京华新湖楼村旧改传来最新进展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发布A631-0111宗地、A641-0036宗地、A641-0038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其中,满京华新湖楼村旧改的A641-0036宗地、A641-0038宗地,用地单位由“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A641-0036宗地

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41-0036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

一、变更内容

A641-0036宗地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佛子坳路与狮明路交汇处西南侧,宗地面积为8819.9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00220]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用地单位由“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余规划设计要点内容不变。

2、A641-0038宗地

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41-0038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

一、变更内容

A641-0038宗地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佛子坳路与翠辉路交汇处西南侧,宗地面积为11249.9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00221]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用地单位由“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余规划设计要点内容不变。

3、A631-0111宗地

深圳市雪仙丽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31-0111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一、变更内容

A631-0111宗地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内衣基地,用地面积32918.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GM-2017-0036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相关规划指标由“建筑面积:118500㎡,其中厂房85130平方米、宿舍19830平方米、办公9690平方米、食堂580平方米、商业102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8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警务室50平方米。”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118500㎡,已建规定建筑面积49650.79㎡;新建规定建筑面积68849.21㎡,其中厂房51560.99㎡、宿舍13438.22㎡、食堂580㎡、商业102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800㎡、便民服务站400㎡、文化活动室1000㎡、警务室50㎡”。

2.停车设施要求由“机动车泊位数272辆”调整为“机动车泊位数不少于272个;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泊车位数量的30%,剩余泊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自行车泊位数须满足《深标》要求”。

3.车辆出入口、给水/雨水/污水接口、燃气接口、电源、通讯由“规划工业区内道路”调整为“接周边市政路”。

4.人行出入口由“规划工业区内道路”调整为“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5.贡献物业由“该宗地应向政府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3770平方米的厂房,贡献厂房位于新建厂房4-10层,具体以经政府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为准”调整为“本项目应向政府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3770平方米的新建厂房,最终所在位置以贡献物业接收单位意见和建筑设计方案为准;贡献物业处置方案最终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6.备注要求由“除上述规定外,该地块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光明区有关绿色建筑和低冲击开发的相关规定,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设计要求;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标》规划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调整为“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标》相关规划和其他技术规范以及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增加条款

1.公共开放空间:本项目应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165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24小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

2.公共通道出入口: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3.本项目位于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严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发现灾情险情应及时上报辖区政府。

4.本项目应满足《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及市、区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书面意见。

5.本项目应符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及光明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的要求。

6.本项目位于一级工业区块线内,相关建设应满足《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区块线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7.本项目根据省、市、区土壤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须按规定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或取得土壤环境部门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的意见。

8.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9.本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不低于67%。

10.本项目应符合光明区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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