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深圳公示了坪山区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用地遴选方案。
项目名为坪山区生命与健康产业园项目,意向用地单位为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荣田路与丹青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29234.41 平方米。
用地功能为01-04-01、01-04-02地块为普通工业用地(M1),地块之间联通道路为城市道路用地。
(资料图片)
本项目结合上位规划、坪山区产业规划、坪山高新区国家生物产业园指导方向,结合整体片区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围绕深圳“20+8”先进制造业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等战略新兴产业方向,打造生物医药专业化园区。
建筑规模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75406平方米(容积率6.0),其中,高标准厂房面积约16.20万平方米,占比约92.38%;生活配套(含宿舍、配套商业、配套食堂等)约1.33万平方米,占比约7.62%。(具体的用地面积、规划用途、建筑规模等最终数据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土地将以挂牌的方式出让,使用年限:30年。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显示,本项目按照“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快速建设一批质量优、价格低、品类全的优质产业空间,通过“总成本+微利”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分割销售,实现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与优质成长型企业、上市及拟上市公司需求的精准匹配。
可行性方面,现行政策规定只有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的实体企业可以竞买产业用地,因此通过“遴选+挂牌”的方式选定平台企业作为试点项目的开发主体,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全产业链的开发优势,实现建设质量、建设时序、产业对接等全方位的保障。
本项目的产业空间可面向区政府认可的、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分割销售,按“总成本+微利”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确保试点模式可持续、可推广,以满足优质成长型企业、上市及拟上市公司的空间需求。
本次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地块位于坪山区金沙-碧湖先进制造业园区的范围内,这里既是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也是深圳生物医药产业核心集聚区。为打造专业化的产业园,该项目未来将紧扣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园区及“工业上楼”等相关要求,引进属于深圳市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集群的企业。
项目对竞买资格条件也作了要求,竞买申请人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竞买申请人应为符合《深圳市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改革方案》遴选要求的平台企业。
权利限制方面要求,自购房企业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产业空间,原则上不允许二次转让。
自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累计达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中约定的收入法增加值规模、税收规模、产值能耗等相关要求的购房企业,可申请将其名下的产业用房及配套宿舍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不得高于购置价格,不得以其他名义收取额外费用,区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区政府及其指定单位放弃购买的,由区产业主管部门从遴选企业库中按程序选取次受让主体,开展转让工作,次受让主体应与区产业主管部门、平台企业重新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转让涉及的税费按照现行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自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累计未达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中约定的要求的企业,须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后强制退出,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其购买的产业用房及配套宿舍,且一年内不得入选遴选企业库。退出后的产业用房及配套宿舍优先由区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回购,回购价以购置价格为原值折旧后计算确定。二次流转应按企业办理产业用房与配套宿舍不动产权登记时的证载面积为单位整体转让,不可分割转让。
企业购买的产业用房及配套宿舍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过不动产剩余年期的建(构)筑物残值。
本项目产业用房优先面向经区产业主管部门遴选程序确定的企业分割销售。如涉及对外租赁,产业用房的租赁价格需按照《深圳市“工业上楼”项目审批实施方案》执行,即平均租赁价格≤35元/平方米•月,租赁价格年涨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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