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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粤海置地(00124)发布有关该等搬迁补偿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
董事会谨此宣布,于2023年6月19日,粤海科技(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明昇发展(为落实城市更新项目而选定的市场主体,为独立第三方)订立该等搬迁补偿协议,据此,粤海科技同意向明昇发展移交合共19个搬迁物业单位(由粤海科技拥有,位于中国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布心花园一区)以进行城市更新项目项下之重建,而明昇发展则同意就每个搬迁物业单位向粤海科技提供搬迁补偿,包括一次性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之每月安置补助费;及一个位于城市更新范围内之安置单位。
粤海科技就该19个搬迁物业单位应收之搬迁补助费及每月安置补助费总额估计约为人民币704.4万元。根据估值报告,该19个安置单位于估值日期之价值约为人民币1.46亿元。因此,粤海科技就该等搬迁物业单位应收之搬迁补偿总额估计约为人民币1.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