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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反馈”。

据悉,该债券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为30亿元,发行人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新日期为2023-06-21,受理日期为2023-03-15。

募资说明书显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与浙商资产指定主体设立的特殊机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资金投向主要为盘活存量资产、救助困境房企以及“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等。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02-23,法定代表人为林俊波,注册资本为850894.08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珠宝玉器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等。该公司大股东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41%。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81,029.51万元、1,379,202.11万元、1,689,129.60万元及668,286.9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11,162.69万元、329,097.61万元、228,414.33万元及156,86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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