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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营商环境2022年省评中,衡阳法院再次斩获佳绩,牵头的三个一级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三,获评“优秀等次”。衡阳法院采取了哪些举措?有哪些工作值得借鉴?近日,记者深入走访了衡阳多个法院,探访这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秘诀”。
华声在线记者 张鼎峰 报道
企业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后,重整是有效途径之一。这样不仅能保护债权人、股东及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权利,而且债权清偿率通常高于破产清算。若能按法律规定促使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整理,摆脱困境后“涅槃重生”,则可实现多方共赢。
历时5年,衡阳县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让某电工制造有限公司重新回到了正轨。
2018年1月,该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同年2月,该公司因经营需要资金周转,向债权人筹款融资。因不能及时偿还债务,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被羁押,案件破产重整陷入困境。
2020年8月,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确认了债权人数和债权金额,不过未能招募到重整投资人。另一方面,作为法定代表人,王某某非常不愿意将公司贱卖,强烈要求法院推迟重整期限。
“破产案件不能简单地一‘破’了之。”衡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天梯介绍,法院多次召开会议,分析企业重整的可行性,确认该企业尚有挽救价值后,快速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草案表决,及时、尽早地给企业重生争取时间,采取挽救措施。
据介绍,衡阳县法院先后组织召开推进会20余次,指导管理人积极作为,以利益导向、发展导向促成债权人态度转变。充分发挥对管理人的监督职责,在法律框架内给予管理人指导、及时协调配合管理人对涉诉案件及资产负债调查。同时,协助管理人向各债权人解读重整计划草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兼顾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
2022年8月,王某某结束服刑后召开了六次重整工作推进会。仅用时两个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重整计划的草案。经过信用修复,撤消了企业限高失信措施,该公司已经通过融资恢复正常运作。
近年来,衡阳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了“执破融合”专业团队,负责集中办理“执破融合”案件,更好地实现了市场主体“挽救”或“出清”。审慎使用执行强制措施,严格审查对针对企业的保全申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努力让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