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资料图】

规划表示,按照有关部门预测,深圳预计于2030年前后进入老龄化社会,至2035年,预计老年人口规模接近300万人。

规划至2025年,深圳市可提供机构养老床位不低于2万张,各区至少建设一处区级兜底保基本型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至2035年,规划预控全市养老床位不低于11.2万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不少于9.5万 张,用于建设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社会福利用地不低于190公顷。

至2035年,预控用于建设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社会福利用地不少于1.9平方公里,可提供机构养老床位不少于9.5万张,形成规模适宜、布局均衡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格局。

至2035年,深圳市各区落实不少于一处独立占地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全面推进医养深度融合。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市域范围,不含深汕合作区。

截至2021年,深圳市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近170家。同时,面向居家社区养老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党群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网点不断加密,服务功能不断丰富、日益完善。

从2010至2020年,深圳市老龄人口规模由30.0万增长至93.2万,按照有关部门预测,深圳预计于2030年前后进入老龄化社会,至2035年,预计老年人口规模接近300万人,养老服务设施需求规模仍将持续增长。

发展目标

规划至2025年,深圳市可提供机构养老床位不低于2万张,各区至少建设一处区级兜底保基本型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完善,“一街道一长者服务中心”、“一老龄化社区一长者服务站”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深圳市适老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全面构建。

规划至2035年,规划预控全市养老床位不低于11.2万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不少于9.5万张,用于建设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社会福利用地不低于190公顷。街道、社区及小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超过80%,全面实现“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目标。

规划对象 

养老服务设施,主要指由民政部门指导和推动建设、提供养老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类型主要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构成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此外,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政府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培育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多元主体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充分发挥其先进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优势,扩大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专业照料护理服务的养老院、老年护理院等设施,分为市级和区级两级。本规划预控社会福利用地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保障其发展空间。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为居住在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设施,包括提供多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以及至少提供一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的社区长者服务站、小区长者服务点等设施。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含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助餐配餐、医养结合、文体娱乐、家庭喘息、居家上门服务等功能。

规划策略

1、分级构建养老服务设施空间网络。

>>加大市区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预控本规划按照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全市各区(新区)预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空间,作为全市”9073”养老服务格局的基石。 

>>新增街道级长者服务中心空间配置本规划以街道为单位,结合街道内人口规模配置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在延伸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为7%老年人就近提供集照护托养、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居家养老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 

>>强化社区级长者服务站空间保障本规划以社区为单位,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配置社区长者服务站,多路径保障社区长者服务站的空间供给,为90%居家老年人就近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康管理等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新增小区级长者服务点的建设指引本规划鼓励以住宅小区(片区)为单位,拓展小区物业服务内容,为居家老年人就近提供上门养老服务。

2、全域统筹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

>>均衡布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居住社区为中心,按照步行15分钟可达的空间范围,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构建老年友好的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保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方便可及、普惠共享,塑造社区归属感、家园感。 

>>推动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以适宜老年人的就近养老观念和医疗康复需求为主要原则,引导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结合老龄人口分布与养老需求较集中片区布局,引导与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园绿地邻近布置,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感与安全感。

3、充分挖潜存量资源增加服务供给。

>>挖潜存量资源,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推动现状利用率较低的养老服务设施升级改造,扩展服务功能,增加供给总量。鼓励闲置存量用房在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整合改造举办养老服务设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鼓励复合利用,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引导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文化活动中心(室)、便民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集中设置、功能复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打造“家门口养老”的民生幸福示范。

4、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品质。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适应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加强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因地制宜创新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与建设模式,并在空间上尽量集中紧凑布局,为未来扩建预留空间。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形成“一中心、多站点”联动服务模式,提出设施配置要求,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家门口”养老服务。 

>>深化医养结合规划建设全面推进医疗养老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医疗卫生用地与社会福利用地混合设置,推动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强化社区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与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的组合设置,解决老年人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等基础医疗服务需求。 

>>探索“一老一小”融合设置鼓励养老服务与幼托服务的适度融合,引导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幼儿园、托育园邻近或复合建设,为老幼群体间的多元互动创造条件。

规划方案

1、深圳全市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方案。

规划保留部分现状综合利用率较高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对现有设施挖潜改造、新增用地选址、存量用地开发建设等多种路径加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供给,其中通过新增用地选址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应在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供应。

至2035年,预控用于建设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社会福利用地不少于1.9平方公里,可提供机构养老床位不少于9.5万张,形成规模适宜、布局均衡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格局。

2、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布局方案。

规划通过引导医院与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混合用地布局、医院与机构养老服务设施邻近布局且设有便捷和安全可达的链接通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附建于医院、社区医院附建于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四种建设模式,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项目的方式进行推广。

至2035年,深圳市各区落实不少于一处独立占地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全面推进医养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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