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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有51%权益的参股公司广西唐耀投资有限公司接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提供的9,119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广西唐耀投资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广西唐耀投资该笔融资提供5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华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36,0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7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全资子公司西安瑞光物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泓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汇涅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万益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其名下部分房产提供抵押,上海金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置业”)接受浙商银行长沙分行提供的43,1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5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中泛置业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与车位收益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公司邛崃熙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乐山商业银行成都分行”)提供的13,0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四川振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邛崃熙鸣光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邛崃熙鸣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邛崃熙鸣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06.8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0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585.72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8.50 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1.07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