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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新湖中宝(SH600208)公告,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所持有公司的6000万股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1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1%,质押时间自2023年6月26日至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据悉,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新湖中宝股份27.7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0%,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19.4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0.09%。

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湖中宝股份48.8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0%,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40.09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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