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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中国恒大(03333)公告,2023年8月14日,恒大新能源汽车与认购方(本公司、鑫鑫、许家印、好邦及丁玉梅)订立股份认购协议及抵销协议,据此,各认购方有条件同意认购及恒大新能源汽车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合共5,441,305,702股恒大新能源汽车新股,认购价为每股恒大新能源汽车股份3.84港元,总认购金额为20,894,613,901.15港元。有关认购金额将根据抵销协议的条款及条件,透过于完成后抵销恒大新能源汽车应付各认购方的相关贷款的方式偿付。
就拟议重组而言,(i)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将向本公司(或其指定实体)发行的4,178,284,870股认购股份(相当于完成后新能源汽车股份总数约25.66%)将存入有关新能源汽车强制可交换债券及新能源汽车股票挂钩票据的保管账户;及(ii)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将向许家印及鑫鑫发行的690,104,166股认购股份(相当于完成后新能源汽车股份总数约4.24%)将存入保管账户并用作新能源汽车强制可交换债券的交换财产。
根据抵销协议的条款,各认购方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应付的认购金额将透过抵销恒大新能源汽车结欠各认购方的相关贷款的方式偿付。于完成时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后,恒大新能源汽车就结欠认购方的相关贷款的还款责任将悉数解除。根据抵销协议,本公司同意放弃于2023年8月15日至完成日期期间按其向恒大新能源汽车提供的股东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额所累计的任何利息。
假设于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日期期间,已发行恒大新能源汽车股份总数将无任何变动,则认购股份相当于:(i)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恒大新能源汽车股份总数约50.18%;及(ii)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而扩大的已发行恒大新能源汽车股份总数约33.41%。
认购股份将根据建议向恒大新能源汽车独立股东征求的特别授权配发及发行。恒大新能源汽车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根据股份认购协议,认购股份不受任何禁售或其他出售限制所规限。
紧随完成后,本公司于恒大新能源汽车的股权将由约58.54%增至约64.64%,而恒大新能源汽车将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