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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此次调整范围为首套住房贷款、二套转首套,以及公积金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多家银行已经出台实施细则,对常见问题进行释疑。总体来看,调整分为两类情形:首套房和二套转首套。对于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客户将不需要任何操作,银行将主动批量调整。 通过多家银行发布的细则来看,对于“二套转首套”的情况,则需要借款人主动向银行提出申请。全国范围调整的平均幅度大约为80个基点。
据悉,为更好适应房地产市场新形势,8月31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明确允许商业银行自9月25日起降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房贷利率,可以选择由商业银行新发放住房贷款置换,也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以北京为例,据北京地区银行消息,9月25日起即将开始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最低可降至LPR。如建行北京分行表示,根据贷款发放时间按以下两个时间段确定调整水平: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已经低于LPR的不作调整。在2019年10月8日(含)后发放的,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55个基点。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为首套住房、二套转首套,以及公积金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进行调整。二套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