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10月26日召开的“河北财政改革科研经费管理 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新闻发布会获悉,《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从科研项目和科研机构两个层面,进一步扩大了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

在项目层面,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项目范围,增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两个人才类项目,以及创新能力提升科技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专项。允许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由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经费“包干制”相关内部管理规定。在机构层面,省级探索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在经费与科研任务挂钩方面进行有益探索,落实科研院所自主权。( 李丽钧 刘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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