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燕都晨报
新疆深居我国内陆,生态系统脆弱,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用水矛盾突出。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督察组发现,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监管不力,流域内违法取水多发。
督察组发现,玛纳斯河流域54个地表水一级取水口中,22个未办理取水许可。玛纳斯河河道外一公里范围内在用地下水机井633眼,按要求应由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发放取水许可,但目前仍有573眼地下水机井未取得取水许可。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无证取水量高达3545万立方米。
督察组认为,作为玛纳斯河流域主要监管部门,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不但未对违法取用地下水进行查处,反而执法违法。
2015年,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在玛纳斯河上还建设了21眼地下水机井,也至今未取得取水许可,违规向玛纳斯县和石河子市供水并收取水费,仅2021年无证取水量就达到了5496.2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