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福建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核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的通知

闽政办〔2022〕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核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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