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绍兴日报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在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基础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实行技能人才“新八级”制度。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优化产业工人的发展环境。这次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打破了职业晋升的“天花板”,让产业工人更有奔头。
建立完整、成熟、稳定的职业发展通道,是各行各业提高职业吸引力的关键。以职业技能等级为依据确定待遇水平、提供激励保障,能有效改善技能人才待遇,吸引更多劳动者学习技能、提升技能,也有助于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创造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当前,劳动者不愿当工人,技能成才、技能就业吸引力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畅通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可提升工人劳动价值和生产率,实现工人与企业共同成长的双赢局面,推动更多技术工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要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传授技艺特长及绝技绝活。要聚焦技术工人技能提升、职级晋升、薪资增长、职业成长,推行“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人岗匹配、易岗易薪”的工作机制,对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实施岗位津贴和职务补贴,并在科技攻关、学习考察等方面优先考虑,在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
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评聘,应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经济发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能工人中,通过公平公开、竞争择优评选产生。在评聘过程中,做到不问出处,不唯学历、资历,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