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太原日报
阳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阳曲县疫情防控交通应急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2号)
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阳曲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从严防控措施,严格车辆人员出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4月15日5:00起,对出入阳曲县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车辆及人员只进不出。
二、在阳曲县边界主干道由公安部门设置交通管制卡口。
对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垃圾清运车、疫情防控、供水供电、殡葬车辆等特殊车辆予以放行。
对城市生活基本物资、防控急需物资等相关的保障车辆,在核验通行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验码测温戴口罩后予以放行。
对参与疫情防控的流调溯源、执法检查、核酸采样和城市运行保障等工作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验码测温戴口罩后予以车辆放行。
对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形的,由所在村(社区、居委会)负责提前联系医院等机构,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必要时由120负责转运或由公安交警引导护送。
边界其他道路落实属地责任进行封控管控。
三、交通管制期间取消本辖区对管控有影响的单向交通管控措施。
四、我县居民非必要不出县,区域内减少人员流动,禁止人员聚集。
五、非阳曲县居民非必要不进入我县。
六、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强行通行的,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阳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