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底,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力争达到90%以上
我市全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增长
本报讯(记者张明明 王芳)4月1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以县域为单位农村集体经济增速不低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为目标。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力争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50%,市级村股份经济示范社达到120家,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到2025年底,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力争达到90%以上,培育发展一批集体经济强村,打造市级村股份经济示范社300家。
近年来,我市着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成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建立集体经济组织5233个,信都区、平乡县完成国家级试点工作,襄都区、南和区、威县、临西县完成省级试点任务,2020年底我市代表河北省接受农业农村部评估验收。去年12月份我市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交流先进单位。2020—2021年我市连续两年在全省率先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示范社创建活动,评定市级村股份经济合作示范社80家。
为进一步明确今年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目标,市委农办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印发《2022年邢台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同时,针对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研究制定了《邢台市集体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方案》。
全面挖掘集体资源潜力,持续做好农村“四荒”治理开发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围绕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培育“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高效种养业,打造“土字号”“乡字号”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价值。积极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商铺、楼宇、物业等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股份合作机制,积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户等模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
此外,我市组织开展“三资”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资产移交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整治,全市提交农村集体经济合同59845份,新增集体经济总收入1.14亿元,村均增收2.18万元。全市通过专项行动移交资产98.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