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FM93浙江交通之声
来源:海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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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关于下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16日23:30起,海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同步调整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严格守好各类“小门”,落实各主体的“包保”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扫‘嘉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2.凡从嘉兴市外来(返)海宁人员,要在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省外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的设区市来(返)海宁人员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报备无需纳入健康管理的,就近到免费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村(社区)要发挥网格化作用,主动摸排外来人员,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有序恢复运营,人员不集聚。健康码异常的禁止入内,行程卡带星号人员要求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
4.全市生产企业、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复工复产。
5.学校、幼儿园有序复学,落实封闭管理;继续暂停各类线下早教、培训机构。
6.严格管控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线入线口车辆通行,严格落实司乘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内河服务区等交通场站的查验工作,避免人员集聚,加强通风消毒。杭海城际铁路(海宁区域内)、市区和城乡公交、出租车有序恢复营运。
7.继续关闭棋牌室、酒吧、迪吧、KTV、健身房、茶楼茶室、游泳馆、公共浴室、足疗(浴)店、网吧、影剧院、游艺厅、电子游戏厅、剧本杀、密室逃脱、按摩店、艾灸馆、美容院、SPA馆、修脚店、采耳店、养生馆、婴幼儿洗浴场所、儿童娱乐项目、体育场馆等娱乐休闲室内密闭场所和宗教(民间信仰)场所。
8.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景区等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的50%控制人数,单桌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继续暂停农村文化礼堂、农村家宴活动。
9.高风险岗位、公共服务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实行核酸应检尽检。
10.暂停举办跨省、跨市性会议,暂缓举办市内大型会议、体育赛事、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聚集性活动。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向属地镇(街道)疫情防控办报批。
11.加强对零售药店的销售管理,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
12.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按照“三区”管理规定执行。
广大市民要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管理,减少非必要的出行。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主动接种疫苗,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
希望疫情早日过去
浙江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