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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四川雅安。石棉县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某火锅酒楼经营者及员工被指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审查,2015年8月开始,石棉县某火锅酒楼将废弃油脂(俗称“地沟油”或“回收油”)加工炼制成火锅底油,并再次销售。截止案发,该火锅酒楼涉案销售金额共计1477941.62元。
石棉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老板喻某及服务员彭某、何某三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年、二年,追缴全部犯罪所得,并处360万元、10万元、5万元不等罚金、终身禁止三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管理工作;判令火锅酒楼经营者喻某支付惩罚性赔偿款14779416.2元,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