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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泰山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泰安市泰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随之一并“出炉”,泰山区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泰山区在市级清单范围内梳理确认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并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在区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现“一张清单管全区”“清单之外无许可”。《区清单》主要包括五部分,分别是序号、区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共有事项225项,包括区直部门实施事项222项、乡级实施事项2项、区乡分级实施事项1项。其中主管部门明确24个区直部门,实施机关涉及25个区直部门以及7个街道(镇)。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对于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泰山区将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服务指南,2022年10月底前,对《区清单》内事项编制公布实施规范,11月底前,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推动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强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实现审批服务业务全流程无缝衔接、自由切换,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