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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州1月14日电 (朴馨语)“针对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制定出台一部系统性、整体性和总领性的条例是十分必要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环科院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研究所所长张修玉在广东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围绕“加强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出多个提案。
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环科院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研究所所长张修玉。受访者供图
张修玉指出,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保障。针对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实际情况,他建议:
一、科学布局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顶层设计。由于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规划分散、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生物多样性资源家底尚不清晰等挑战,建议通过印发《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编制《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规划》,逐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等举措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制定《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当前,广东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实行的是单行立法模式,这些法规在立法理念、立法目的等方面并不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此外,广东省在生物安全和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方面的制度约束同样相对薄弱,立法区域存在空白。因此,有必要构建一个系统性、整体性、关联性的生物多样性法规框架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体系建设,从而全面统领、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三、加强广东省生物多样性种质资源利用。种质资源是自然遗传多样性的重要来源,丰富的动植物种质资源为遗传资源和育种研究提供了基础。作为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之一,广东省历来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但因生境破坏、商品经济发展模式单一、生物资源收集与保存力度不够等问题,造成广东省部分珍贵和特有农作物、林木、畜、禽、鱼等种质资源严重流失,部分地区传统和稀有品种资源丧失。对此,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加大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力度、深化特色产业种质资源挖掘、促进种质资源管理执法联动等举措加强生物多样性种质资源可持续利用,积极发挥种质资源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