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综述

检察官走访制种企业。

石丹丹


(相关资料图)

2022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为指引,持续抓好主责主业和定点帮扶,积极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大局,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全省稳定农业“底盘”、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帮助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建议依法加强对辖区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种子等问题的监督管理,确保辖区制种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3月,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举行了种子产业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公开宣告送达会,向15个乡镇公开宣告检察建议。

为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助力乡村振兴,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破坏耕地刑事犯罪,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活动,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同时,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种业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对加强种业司法保护进行专门部署,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农业品牌知识产权,全面提升种业司法保护质效。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积极维护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严重刑事犯罪,立案监督135件,提起公诉6537人,促进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破坏农村经济秩序违法犯罪,净化农村治安环境,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

严惩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确保党的富民政策落地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投身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严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克扣、虚报冒领扶贫资金,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确保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一年来,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收回被套取或冒领的社保资金、国家补贴和扶持类资金168.9万元。

助推乡村宜居宜业

嘉峪关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镇数个养殖合作社、养殖场及个别种植园未采取防止污染措施,随意堆放大量畜禽养殖废弃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经实地调查和现场走访,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经多方监督,共督促清除各类固体废物2000余立方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在守住农业“底盘”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等为重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和传统村落、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等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依法开展能动监督,促进乡村建设。2022年,共立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线索975件、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类线索30件。

“感谢检察官上门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让我们老年人了解了更多的诈骗手段和防骗知识。”泾川县检察院将防范养老诈骗知识送到村民家门口。

为让老年人的“钱袋子”更牢靠,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提高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帮助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此外,还积极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逐步摒弃高价彩礼、封建迷信、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引领群众树立新风尚。

助力农民富裕富足

“曲书记,今年天气不好,影响花椒成色,收椒人给的价格太低。我这天天着急!”村民王耀吉口中的曲书记是省检察院委派至两当县左家乡大庄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的曲超。

为切实做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及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曲超带领大庄驻村工作队争取到了派驻单位花椒采购订单,由省检察院工会进行统一订购,解了两村花椒种植户的燃眉之急,助力村民增收2万余元。此外,省检察院鼓励村民创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积极协调中国石油陇南、天水分公司与两当县富民公司建立农副产品代销协议,帮助建立农副产品长效销售机制。

2022年以来,省检察院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干部一线主力军作用,开展精准帮扶;筹措办公经费20万元,对帮扶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改造,对洪涝灾害后续重建给予帮助;深化党支部结对共建,捐赠图书,帮办实事,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提升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满意度。

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按“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进一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等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对象当事人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进一步放宽救助条件,提高救助金额,持续“擦亮”救助质效。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发放救助金1630万元。

为持续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帮助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追索劳动报酬,兑现工资,最大力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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