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报讯 近日,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张某兴、靳某龙等6名被告人坐在被告人席上等候法律的审判。
2022年开始,张某兴、靳某龙等6名被告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通过提供银行卡帮助犯罪团伙在网络上转移非法资金,利用这种“跑分”方式帮助犯罪团伙转移非法资金180万至570万不等,从中赚取“佣金”。
庭审现场,张某兴、靳某龙等6名被告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当法庭询问到是怎么加入到“跑分”队伍中时,几名被告人都表示是经朋友介绍,觉得这样的赚钱方式很轻松,不用自己付出劳动,仅仅是出借几张银行卡就可以赚到一大笔钱。还表示曾看到网络上关于“跑分”行为构成犯罪的法治宣传,但抵御不住诱惑,就提供了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转移非法资金。随着自己的贪欲膨胀,用自己的银行卡帮犯罪分子转移非法资金的数额也越来越大。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6名被告人纷纷表示,“很后悔做了这件事情,对不起家庭,我们错了,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审理结束后,该案当庭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一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6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唐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