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天津高法

近日,宝坻法院受理一件标的金额高达1.27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案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启动以来,宝坻法院受理的首件标的额超亿元的案件。

据了解,天津市某建筑公司与某集团公司于2017年9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但是工程结束后,某集团欠付工程款约1.27亿元。于是,天津某建筑公司向宝坻法院递交起诉状,并申请财产保全。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发展,更好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宝坻法院立案庭迅速对案件进行了立案登记,并对财产保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目前该案正在审理程序中。

2021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调整了中级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管辖的标准。新管辖标准的实施,对于明晰全国四级法院民商事职能定位和统一民商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有着重要意义。宝坻法院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适应新的审判形势,进一步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切实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有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辖区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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