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胡燕妮 骆诗平 祝一丹)3月16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召开2022年市辖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会议。会议解读了《常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常德市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德市市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全力缓解疫情对市场主体影响,为小微企业和个人纾困。
据悉,市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含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或1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
对市辖区按政策规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由各级财政给予一定比例、年限的贷款贴息,其中:借款人为个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人为小微企业的,贴息不超过2年。同时,对地方财政负担的贴息资金,市财政局设立专项资金,对市辖区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贴息补助专项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进行拨付。
另外,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筹资设立了市级创业担保基金,专门用于为市辖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相应代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