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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临沂日报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胡晨)“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集团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办事。坚决不接受贵方的宴请,坚决不与贵方进行任何利益交换行为……如我们存在吃拿卡要、利益交换等问题,请向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特此承诺,请予监督。”

这是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近期推行的廉洁从业双向承诺书的内容。

“我们采取的是‘双向承诺’机制,担保集团的业务人员要向被担保企业签署承诺,被担保企业也要向担保集团签署承诺。”据市融资担保集团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廉洁从业双向承诺书分为“担保业务人员版”和“被担保企业版”,两个版本围绕担保业务廉洁自律要求,分别针对双方提出承诺事项。

除拒绝收受(送)礼品礼金、拒绝违规接受(进行)宴请等常规廉洁纪律承诺事项外,承诺书还剑指“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四风”新问题,亮明接受监督和举报投诉的态度。为杜绝承诺书一签了之,集团纪检部门定期对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抽查、到服务企业进行上门回访,确保每一次签订承诺书都是一堂生动的廉洁从业警示教育课。

截至6月底,集团已签订廉洁从业“双向承诺书”136份。“作为有贷款担保需求的企业,签订这个承诺书,对我们来说是得到了更多的保障和保护,让我们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上来。担保集团这个做法有担当。”被担保企业纷纷为担保集团这一“双向承诺”机制点赞。

集团纪委负责人表示:“签订廉洁自律‘双向承诺书’,有助于树立集团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构建起集团和被担保企业的互信关系,让双方在相互监督下共同努力,打造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阳光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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