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文转自: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文革)“感谢你们的教育帮扶,是你们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重新找到人生方向……”日前,在海原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为解除矫正的马某办理解矫手续时,他的一番肺腑之言让工作人员感到欣慰。

马某因诈骗罪被判处缓刑,由海原县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管理。起初,马某极度抗拒。当了解到马某因生意失利拖欠外债100多万元,债主天天登门讨债,妻子与之离婚,工作人员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为其申请临时救助,通过调解使其分期还债,并鼓励他继续创业。社区矫正机构也为其联系救助贷款创业,协调马某孩子享受单亲低保政策,助其一步步走出困境。缓刑4年间,马某积极矫正努力工作,目前已还清债务的60%。解矫时,马某对未来生活充满信心,与入矫时的他形成了鲜明对比。

海原县司法局不断转变矫正帮扶理念,拓展帮扶渠道,打造帮扶品牌。建立年初帮扶救助规划机制,将困难矫正对象统一纳入救助计划,并简化困难矫正对象救助申请手续,将临时救助转变为长期帮扶。近年来,海原县司法局对困难矫正对象开展临时救助56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52756元,开展心理疏导650人次。对矫正对象开展技能培训、就业贷款等帮扶264人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