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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15日消息(记者 陈栋)2022年3月,秀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审查起诉徐某某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傅某某伤势严重(重伤二级)、生活困难。进城务工的傅某某夫妻依靠打工维系日常开支,还要负担儿子上大学费用,伤后更是雪上加霜,拖欠医疗费10万余元且没有得到赔偿或其他社会救济,家庭生活难以为继。海口市检察院、秀英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傅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系农村地区重点救助对象,决定联合对其救助5万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陈栋 摄)

11月15日上午,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述就是发布会现场通报的案例之一。据统计,2020年至今,秀英区检察院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1件33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72.7万元。

据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林叶介绍,检察机关积极转变救助理念,变“坐诊”为“出诊”。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的不同特点,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救助所需要的材料,提供申请救助明白纸、申请书格式模板。对存在特殊困难的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同时,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如检察长办理的杨某某司法救助案,检察长亲自审查申请材料和原案相关材料,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在短短的3个工作日内即办结案件。

为增强国家司法救助效果,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救助后,对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救助人及家庭成员生活现状,救助金使用情况,还存在哪些实际困难等问题,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努力保障救助对象后续生活稳定,巩固救助实效。如未成年人黎某甲受性侵后心理受到较为严重的创伤,其父亲黎某乙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本院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及时对黎某乙家庭作出救助的决定。本院在向黎某乙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外,还积极对黎某甲进行跟踪回访,发现其迟迟走不出心理阴影,立即安排本院未成年人观护站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精神安抚和心理疏导。目前受害人已放下包袱重新入学,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职能贯穿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健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企业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助力困难当事人、助力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的常态化机制,形成司法救助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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