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源区部分区域
实施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决定从11月25日9时起,晋源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静默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对晋源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静默管理
静默管理范围:西至晋源区与万柏林区交界,南至冶峪沙河,东至滨河西路,北至晋源区与万柏林区交界。
二、临时静默管理期间要求
1.实施临时静默管理期间,保持区域内人员相对静止,全体居民居家,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2.对各交通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原则上人和车“不进不出”,区域内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养老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
3.组织开展区域内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4.临时静默管理期间的管理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5.此范围内的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违反规定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三、其他说明
临时静默管理的范围、时间及管控措施,将依据流调、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临时静默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太原市晋源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晋源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