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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核实,羌麦村‘两委’扎桑、斯努贪污95万元扶贫项目资金问题的举报为失实举报,现在予以澄清。”4月13日,盐湖乡纪委、监察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反映羌麦村“两委”扎桑、斯努有关失实举报问题予以澄清。
“这些天,我的精神压力实在太大了。因为这个不实举报,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以讹传讹、造谣污蔑,更甚是对我恶言相向,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工作生活。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我总算可以卸下思想包袱,转身投入工作当中。”斯努说道。
2022年2月22日,盐湖乡党委收到革吉县扫黑办转来关于羌麦村“两委”扎桑、斯努贪污95万元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线索。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流程,乡纪委、监察室第一时间登记受理该问题线索,并成立初核组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干部群众、查阅票据凭证等方式,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查发现,2012年县扶贫办拨付给羌麦村经合组织石材加工厂设备采购专项资金共计95万元,均全部用于购买石材加工厂航吊、石材机器组等设备,票据凭证齐全、手续完备,未发现贪污问题。
为消除失实举报对该村“两委”形象及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问题核实清楚后,盐湖乡纪委、监察室第一时间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失实举报问题作出澄清,将已查明的事实进行了通报,并将相关票据凭证复印件予以公示。
通过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受到诬告的村干部消除负面影响,树立了良好导向,维护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秩序,同时释放出如实检举控告、抵制歪风邪气的强烈信号,确保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保护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把握、审慎处理、客观公正,大胆对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为身正者撑腰,不让流汗者流泪。”盐湖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罗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