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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

“跟案实训”提升案件审理干部履职能力

本报讯 (通讯员 高义聂祥春)为切实解决基层案件审理力量薄弱、质效不高等问题,大方县纪委监委推进“跟案实训”工作,为乡(镇、街道)案件审理干部“充电蓄能”,有效提升审理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为系统推进“跟案实训”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大方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人才跟案实训工作方案》,分批次组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案实训”。每期“跟案实训”时间为3个月,通过“1+1传帮带”(1名县纪委县监委审理业务骨干与1名跟案实训人员组成审理组)的方式,以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基础知识为重点,通过办案实践辅导参训人员阅卷审核、行为定性、适用条规、文书格式、制作文书、卷宗归档等,提升跟案人员案件证据审核、党纪法规运用、定性量纪把握等业务能力。

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跟案人员的办案经验和特长,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实行跟案人员和审理室人员共同承担乡(镇、街道)办理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手续等主要审核任务,负责相关审理文书拟写和立卷归档,负责与审查调查组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负责办理履行规定的手续和程序、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执行等后续工作。

同时,在每期“跟案实训”结束后,组织参训人员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影响案件质量的共性问题和疑难问题以及审理工作新规范、新要求等召开跟案实训工作总结会,及时总结经验和提出可操作性建议,为后续的实训工作提供参考。目前,该县审理干部“跟案实训”工作已进行了3期,共有18名乡(镇、街道)纪委干部参与了实训。

此外,从全县在职纪检监察干部中选拔33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组建审理人才库,坚持“边储备、边培养、边使用”原则,对人才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搭建在审理中学习知识、掌握技能、交流经验的资源共享平台,为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案件审理队伍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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