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泉州网4月26日讯 (记者陈小芬 通讯员柯馨)记者从泉州公交集团获悉,根据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实行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辖区内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景区园区的通知》(泉退役军人局〔2023〕21号)要求,即日起,泉州籍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将免费乘坐中心市区常规公交线路,届时需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相应的优待证(退役军人证、“三属”人员证件)等两类证件。

免费范围:中心市区常规公交线路。持证者可免费乘坐泉州中心市区的64条常规公交线路(不含跨区域公交线路、定制公交、泉州古城旅游观光电瓶车等非常规公共交通)。具体线路如下:1、2、3、7、8、10、11、11复、14、15、17、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3、34、39、40、41、42、44、45、49、55、60、61、601、604、K1、K2、K301、K307、K308、K6、K7、K8、101、201、202、203、301、302、303、305、306、307、501、502、X1、X2、X3、X6、老年大学专线、微1路、微2路。

持证者乘坐公交车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和优待证,配合驾驶员现场查验证件;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证件不齐或不符合优待条件,乘车人需按规定票价缴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