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纾困专项资金,免征部分行业房土两税,缓缴社保费;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等行业及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重点帮扶……
日前,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苏政40条”),通过加大财政税费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加大清费减负力度等8个部分、40条举措,进一步为企业“减负”、给经济“蓄能”。2月28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苏政40条”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为企业减负纾困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康介绍,通过梳理汇总市场主体诉求强烈的8方面12个问题,“苏政40条”有针对性地提出多项政策举措,突出精准施策。比如,设立纾困专项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产品有市场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扶持奖励;免征部分行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缓缴社保费,降低医保费率和物流费用等。
记者了解到,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省相关部门将统筹现有专项资金,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省财政已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智改数转”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有效投入奖补。
减税方面,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在金融支持方面,“苏政40条”提出5条具体举措,包括用好用足我省新增再贷款额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授信尽职免责机制、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等。
聚焦餐饮文旅外贸等行业,给予重点帮扶
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等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对于这类企业及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苏政40条”将给予重点帮扶,同时持续推进“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提振消费。
对于餐饮行业,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强分区分级精细化管理,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
针对文旅行业,从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8500万元,重点支持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文旅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创新发展。下调2022年度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1个百分点,安排1000万元对基金贷款项目利息给予补贴。
交通运输业方面,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进出南京港、连云港港、太仓港的集装箱运输车辆,以及中欧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收费站全免车辆通行费。
同时,我省将通过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航运保障能力、帮助企业出口转内销、优化信保服务、开展RCEP宣传等举措,帮扶外贸企业纾困解难,通过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运用期货工具应对价格波动等,缓解价格上涨压力。
简化办事程序,健全政策直达机制
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出台“苏政50条”,2021年,为保障经济加快恢复出台“苏政30条”——我省上述两个政策措施的出台,对留住市场主体“青山”、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发挥了一定作用。
针对以往政策执行中市场主体反映较多的审批程序复杂、上报材料较多等问题,“苏政40条”提出建立健全惠企政策直达机制,方便企业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
林康介绍,我省将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按照“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等方式,除有特殊要求的资金外,实现财政奖补、减税降费等快速审核、快速拨付、便捷享受,对没有实质性审批内容的事项,无需提供材料直接办理。
接下来,我省将编制《“苏政40条”服务指南》,对相关政策措施逐条深化细化可操作,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市场主体。(黄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