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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新疆生态环境公报,介绍了新疆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水资源、土壤保护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6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新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情况。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李行 摄
公报指出,自治区以“乌—昌—石”“奎—独—乌”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强化兵地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春季控尘、夏季截污、秋季治废、冬季治霾的“四季攻坚”行动,推进散煤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全区空气质量保持稳定;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完成率较上年提高2.05个百分点;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确定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为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全区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组织完成131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完成全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开展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保持稳定。
为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新疆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成全区八大重点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开展专项研究,科学合理制定各地(州、市)“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自治区发挥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作用,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田丰介绍,自治区健全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1944张,严把“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同时,依托重大项目“三本台账”,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项目审批,促进项目落地建设,助力自治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