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广大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部分驾驶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使用假冒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冲红灯、逆行、侵走机动车道、改装改型、违法载人,导致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日益突出,更有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法营运工具,为谋求经济利益,违法搭载乘客,肆意冲红灯、走机动车道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危害交通参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10月10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切实维护成都市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持续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为成都市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10月9日晚,成都交警五分局采取警便结合的形式,集中对地铁站口电动自行车“摩的”候客的行为进行治理。在现场,执勤民警对地铁站口候客的“摩的”进行清理,对电动自行车“摩的”驾驶人集中进行法律宣讲。

10月10日早上10时,在武侯区洗面桥街,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对地铁口周边候客的电动自行车“摩的”进行了整治。在现场,民警挡下一辆加装有大伞并载有乘客的“摩的”。在对这辆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时,民警查询发现这辆电动自行车悬挂的非机动车号牌并没有登记信息,属于假冒的非机动车号牌。针对这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驶加装改变外形结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使用假冒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作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1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在现场将电动自行车加装的大伞进行拆除,消除了车辆的安全隐患。

除了对电动自行车“摩的”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民警还对电动自行车突出的交通违法进行查处。在洗面桥街与洗面桥横街交叉路口,一辆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的电动自行车被民警挡下。民警检查发现,这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一名外卖小哥,想通过逆行节约外卖配送时间,却被民警挡下。在现场,民警依法对这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作出了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青羊区三环路西四段,成都交警四分局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三环路西四段建设有专用的非机动车道,但仍有部分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三环路机动车辅道内行驶。10月10日上午8点,四分局民警在三环路辅道羊犀立交至苏坡立交路段整治点,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执勤民警将其挡下,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青羊区太升南路,交警四分局设置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整治点,执勤民警对电动自行车挪用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开展了专项整治。上午11时22分,执勤民警对一名外卖小哥驾驶电动自行车检查时,发现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悬挂号牌的登记信息和这辆车颜色和品牌均不匹配,经调查核实,这辆电动自行车悬挂的号牌是挪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因为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挪用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昨晚到今天中午的整治行动中,成都交警查处挪用、假冒非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157件,逆向行驶违法行为141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行为556件,违反规定载人违法行为45件。针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成都交警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违法突出的现象,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全力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成都交警提示:

1、请广大市民切勿乘坐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营运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频发,对乘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自身安全,请自觉抵制。

2、请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选择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并及时依法登记。

3、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骑行车辆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守法文明出行。(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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