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李新明 曹明 杜姣)3月11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3元提高到128元,较以前增长13%。目前,各区县(市)正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城乡居保待遇提标工作。
为推进城乡居保制度改革,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我市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印发〈常德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措施〉的通知》(常人社发〔2021〕10号)文件,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5元,对累计缴费年满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每增加1年缴费,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对当年已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领取待遇对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础养老金2元。预计全市将有93万名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受益,调整后我市城乡居保人均待遇水平将达到133元/月。
同时,为填补城乡居保丧葬补助制度的空白,我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建立统一的城乡居保丧葬补助制度,城乡居保参保缴费期间和领取待遇期间死亡人员,及时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一次性给予丧葬补助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