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 (记者 蔡再明)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倡导社会文明风尚,鼓励市民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观念,日前,我市制定出台《永州市志愿者礼遇办法(试行)》。

据了解,依据《办法》,实行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将正常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纳入星级志愿者认定范围,志愿者服务时长满100、200、300、400、500小时,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颁发星级证书。志愿服务时间记录以湖南省志愿服务网和湖南省注册志愿者证录入为准,并在网上公布。每两年开展一次市级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对获评的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优秀志愿者参加全市重大活动,优先特邀五星级志愿者参加全市性的重大公益文化活动。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年终评先评优时,优先推荐优秀志愿者。全市注册志愿者(已购买志愿者公益保险)参与由各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湖南志愿服务网平台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可获得财信吉祥人寿保障的2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对全市注册志愿者实行分类确认奖励。社会人士类志愿者认定为四星级及以上星级志愿者(一年为一个周期),可赠送志愿者公益保险,优先推荐参与各级优秀志愿者、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公职人员类志愿者认定为二星级及以上星级志愿者(一年为一个周期),可赠送志愿者公益保险,优先推荐参与各级优秀志愿者、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公职人员工作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予登记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对生活困难、遭受重大意外的三星以上志愿者,动员社会力量给予相应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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