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中旬起,张家口市住建、城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城乡房屋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彻底整治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行动将持续到8月下旬。
此次行动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全市城镇和乡村所有房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并突出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工业园区、独立功能区、学校周边、医院附近的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做到一户不落、一屋不漏。排查范围具体包括商业经营、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涵盖生产、仓储、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自建房和用于出租的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群租牟利的房屋(酒吧、网吧、饭店、旅馆、影院、农家乐、培训机构、养老院、小饭桌、幼儿园等);二层及以上的自住自建房;超过设计期限仍在使用的房屋;未经正式审批、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的自建房;违法违建的住房及工业厂房;有手续但擅自改建扩建的自建房、加层彩钢房。
该市要求对年久失修、D级危险的房屋,用于经营的要立即停业,用于出租的要立即停止出租,属于自住的人员要立即撤离。设置警戒措施,界定安全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防范人员倒流;督促产权人启动落地重修。对威胁公共安全且违法行为确凿的房屋,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对存在局部坍塌风险的房屋,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否则一律不得用于经营和使用。
在清理管控和后续整治过程中,将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不搞“一刀切”,对居民用于自住且为唯一住房的危房,主动向居民宣讲城乡危房处置相关政策,并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场化手段妥善解决居住问题。对未按要求清人、停业、封房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强制执行;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各类证照,依法撤销各类审批、登记手续。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刘雅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