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2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2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9件,情况属实8件,不属实1件。目前7件已办结完成,2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180:“举报人再次对受理编号31信访内容反映,城关区滩尖子375号海弘外滩银谷楼下的餐馆开设不合法,烟道安装不合理,认为存在腐败利益链和权钱交易。”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2022年4月21日下午,城关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丝路安澜牛肉面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有《检测报告》,油烟排放烟道延伸至楼顶,伸缩缝外部均贴墙砖严密闭合,现场未发现烟道破损漏烟现象,并到外滩银谷一单元15楼投诉人家中入户了解情况。

2022年4月22日晚19:30,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到海弘外滩银谷一单元进行入户调查,共调查走访该单元包括投诉人在内的11家住户,其中10户均表示近期无油烟扰民情况,仅投诉人1家表示家中有油烟味。

2022年4月23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取了城关区滩尖子丝路安澜牛肉面店、城关区外滩银谷一碗兰快餐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现场核查表,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的要求,对核查表的内容逐项进行了审核,各项均符合要求。

2022年4月24日下午,征得投诉人同意后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雁南街道及外滩银谷物业公司、投诉人现场召开协商会。并由经营商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投诉人家中设置油烟检测点,对其油烟情况再次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同时职能部门要求物业公司再次对烟道进行了排查,现场未发现有油烟泄露和外排现象。

针对投诉人反映“存在腐败利益链和权钱交易”问题,因不属于生态环境污染类问题,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已介入调查。经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两家经营户(城关区滩尖子丝路安澜牛肉面、城关区外滩银谷一碗兰快餐店)并电话询问了投诉人本人,不存在腐败利益链和权钱交易问题。

今后,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巡查执法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及时向群众公示办理情况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82:“举报人反映:皋兰县环保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队对受理编号143进行现场测量声音,被告知噪音是合理范围,但实际噪音非常明显,严重影响人身心健康,且举报人是八个月的孕妇。”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群众反映的噪声来源于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汉唐街75号商铺洗涮涮洗车店在洗车过程中空气压缩机和水泵,该店营业时间为上午8点至下午7点。该洗车店于4月21日17:05—17:39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正常洗车状态下,对该幢楼二楼住户家中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41.5dB(A),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环境功能区B类房间标准排放限值60dB(A),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虽然该洗车店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声音对周边居民仍造成了一定影响。该洗车店经营者现场表示,将合理调整营业时间,分时段经营,尽量避开在居民休息时段进行洗车业务。同时,对空气压缩机和洗车泵采取了隔音措施,在设备底部加装了防震垫,努力将洗车声音降至最小,进一步减少对楼上居民的生活影响。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89:“举报人看到受理编号104处理情况公示,称餐饮店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回复与事实不符。举报人称餐饮店违背大气污染防治法与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关,严重违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第二款规定处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2022年4月21日举报人了解到督察组领导与七里河区政府一行去其七里河区惠苑小区调查,督察组领导拿出手机给查处商家读法律,责令整改,拒不整改予以关闭,但是所有问题始终未解决;2.七里河区惠苑小区6家餐饮店使用甲醇燃料危化品经营,未使用耐火材料,存在失火、爆炸隐患,也未整改;3.6家餐饮店两两共用3个烟道,依旧无独立烟道。举报人称如果未解决就结案,自己将会去中央反映情况,以上问题是多因多果关系,损害国家利益,且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让餐饮店老板投机取巧,质疑是否存在腐败问题,举报人认为属于违法办案行为。”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①七里河区惠苑小区6家餐饮店为减少经营过程中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经营前期,经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全部设置了通至楼顶的专用烟道,且现场查看发现所有专用烟道完好。

②因马华烤肉店目前已关门停业(已停业2个多月),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于2022年4月25日督促七里河区惠苑小区其他5家餐饮店(存举炸酱面、金城哈三烤肉、穆兰宫牛肉面、尕羊烤肉、领头羊烤肉)将使用的甲醇燃料全部更换为燃点较高的醇基燃料,醇基燃料供应方为甘肃新能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且6家餐饮店属于商业网点,为不燃材料建设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③七里河区惠苑小区6家餐饮店确为两家餐饮店共用一个专用烟道,但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共用烟道,且经现场检查所有专用烟道完好。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90:“永登县上川镇五联八社,此处有矿山厂在经营,粉尘严重污染庄稼。”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上川镇五联村地处永登县引大灌区,位于上川镇以东,距镇政府5.3公里。其中,五联八社为东乡移民社,现有面积203亩,现有住户103户444人。永登县政府通过调阅资料、询问乡镇村社干部和当地居民等方式,核实五联村八社无任何矿山企业经营。

但现场核查发现,存在从上川镇古联村、达家梁村矿山拉运矿石的车辆通过,造成道路扬尘的情况。随后工作人员走访查看了周边农用地,所种植小麦处于苗期,长势良好。针对此问题,上川镇政府将督促过往货运车辆落实降低车速、加盖篷布等措施,有效降低道路扬尘的产生。同时,永登县人民政府要求永登县自然资源局、上川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所辖地区企业的监管,严防各类污染情况发生,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92:“诉求人称在今日头条公布的九州臭味扰民的结果(受理编号36),但实际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臭味也愈发严重,要求尽快联系查处。”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江南明珠小区周边夜间确存在间歇性臭味,臭味来源主要为兰州污泥处置厂以及污泥拉运过程,丰泉垃圾焚烧厂及垃圾拉运过程也存在一定程度影响。

针对污泥处置环节和污泥拉运环节产生臭味的问题,2022年4月26日凌晨00:30-3:00,市水务局会同市污管中心对污泥、库区渗滤液拉运及污泥厂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臭味的环节再次要求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监管,要求兰州市建投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加强整改。一是加大污泥板框车间处置量,通过调整工艺,增加污泥处置厂板框车间处置污泥的处置量,减少臭味。二是加强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大污泥处置厂区喷雾设备的喷洒频次,每日不定时在厂区、库区范围进行喷洒。三是启动污泥处置车间喷雾除臭装置,在污泥拌合车间和污泥板框车间加装自动除臭喷雾设施,根据生产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有效抑制异味扩散。四是减少污泥的产生量,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调整工艺,尽量减少污泥产生量。五是强化污泥运输管理,对污泥运输单位加强管理,要求运输单位再次对所有运输车辆密闭性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污泥密闭拉运,防止污泥运输过程中散发臭味,污泥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必须进行冲洗,防止车身沾染污泥产生臭味。六是及时处置污泥遗撒,每天安排专人巡查,及时清理污泥处置场和周边道路,防止污泥遗撒产生臭味。七是兰州市建投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委托具有环保认证的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兰州污泥处置中心周边臭气进行检测,经检测,硫化氢、氨、臭气三项废气指标均达标。

经兰州市城管委核查,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市城管委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厂区异味管控方案,并严格执行。一是每天对厂区喷洒除臭剂。二是污水处理站除臭设备运行正常定期添加药品。三是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厂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四是为避免出厂车辆造成污染,安装洗车平台,及时清洗出厂车辆,杜绝出厂车辆产生臭味的问题。五是对现有垃圾栈桥廊道进行全封闭,形成负压环境,有效防止恶臭气体外泄。六是在电梯井上部加装轴流风机进行通风,电梯间对面门进行密封处理,22米东侧垃圾池入口门进行密封及加装门帘,22米西侧进入垃圾池入口门进行上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出现不及时关门现象,并在通道内门加装门帘。七是在卸料大厅入口和垃圾卸料门前加装两道软幕帘,并在卸料大厅入口安装风幕进行隔离异味。垃圾池内进行负压运行,防止异味散出。八是对垃圾焚烧炉垃圾斗渗滤液管道及时清理。九是督导各区县环卫部门对垃圾运输车辆严查严管,强化车辆密闭运输管理,督促主城区环卫和物业部门更换报废垃圾清运车,及时检查维修、加固、更换车辆密闭胶条,及时对车辆车体进行清洗,坚决杜绝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遗撒、滴漏现象。十是要求严格执行高峰限行规定,作业车辆避开早、中、晚交通高峰上路作业,督促主城区环卫部门尽量减少夜间倾倒频次,由主城区城管部门督促各区物业单位减少夜间倾倒频次。十一是指导九州大道检查站点加强对过往环卫车辆车容车貌的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问题。目前,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台焚烧炉,两台发电机组,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正常。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为减少污泥处置环节和运输环节对城关区九州周边空气中臭味的叠加影响,兰州市水务局再次要求各相关单位落实民生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对污泥、渗滤液拉运和污泥处置两个环节的监管,督促兰州市建投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污泥处置厂的规范化运营管理,严格按照污泥处置厂设计工艺规范处置污泥,要求对渗滤液拉运环节严格做到密闭整洁运输;督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拉运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泥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杜绝污泥拉运过程中出现车身沾染污泥和遗撒产生臭味,最大限度减轻污泥拉运和处置环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积极研究开展生活垃圾协同掺烧、热电厂煤炭耦合掺烧等污泥处置的各种新方法、新工艺,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兰州市城管委将建立长效机制,督导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彻底消除厂区异味,并长期坚持,同时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过程的监管,开展日常复查核查,确保办理结果不反弹。

受理编号193:“诉求人称城关区九州大道海亮和园小区东侧护坡、城关区九州天昱凤凰城西侧的护坡无绿化,问题未得到解决(受理编号96),九州管委会答复称无法种植绿植,举报人对九州管委会的答复不满意”。

一、举报问题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针对96号件反映内容,4月18日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海亮和园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海亮和园物业公司也在4月22日前完成了边坡垃圾清理工作。同时,也对天昱凤凰城西侧边坡不适宜绿化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和解释。

天昱凤凰城西侧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分别于2017年8月30日和2010年9月2日通过验收。通过调阅《兰州市九州开发区天昱·凤凰城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兰州天昱凤凰城三期(2)场地西侧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评审意见,其设计方案及评审意见中边坡治理工程主要措施为削坡及坡面整理+格构工程截排水系统建设,未包含绿化工程。同时方案中也明确指出:“各种水体的入渗对边坡稳定性影响很大,保证边坡处于干燥稳定状态甚为重要。建议加强坡高位水泥的运行管理顶场地截排水和硬化措施,严防跑水、漏水现象,控制绿化等用水”。另外,经实地勘察,该边坡属于红板岩地质,确不适宜绿化。

下一步,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兰州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继续督促天昱凤凰城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要求,做好西侧边坡的日常管护、环境卫生清理及扬尘防控工作。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95:“皋兰县九合镇省道201线13公里处合盛砖厂、中兴砖厂,采矿点不符合要求,乱采乱挖,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破坏农作物。”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合盛砖厂位于皋兰县九合镇九合村涝池湾,由皋兰合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运营,持有采矿许可证C6201222014087130135205,有效期限2017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19日,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区面积为0.0694平方公里。中星砖厂位于皋兰县九合镇中心村牛谢公路南侧2公里处,由甘肃中星九合工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运营,持有采矿许可证C6201222013067130130106,有效期限2019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8日,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区面积为0.1717平方公里。

4月23日现场检查发现,在开采过程中,两家企业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在采矿范围内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不存在乱采乱挖的行为,同时,开采区周边均没有耕地,不存在破坏农作物的问题。但因管理不到位,洒水降尘不及时,对已开采粘土原矿没有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检查人员现场要求两家公司加强管理,在开采过程中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并督促两家公司对已开采的粘土原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有效避免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98:“举报人从今日头条看到受理编号87处理情况,回复称城关区五一山西路已经整改了,树木已经浇水,诉求人实地查看发现实际并未整改,树木无人浇水,枯死树木未栽种”。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问题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4月18日,收到省级生态环境环保护督察反馈的第七批受理编号为87的信访问题后,城关区住建局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经核实,五一山西路(S417#路)沿线125株法桐行道树由恒大地产集团兰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集团)于2020年4月下旬栽植,因此路段气温温差大、土质差、不蓄水,管护单位日常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五一山西路栽植法桐大量死亡,成活率不高。对此,城关区住建局多次向恒大集团下发《督办函》,要求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补植补栽枯死行道树,并加强五一山西路沿线行道树日常绿化养护工作,保证苗木正常生长。恒大集团承诺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五一山西路(S417#路)沿线枯死行道树更换补植工作,同时,于4月18日下午对五一山西路沿线行道树进行浇水灌溉,确保土壤水分充足。目前,已完成对五一山西路沿线枯死行道树的清除、树穴开挖、废土外运等工作。

在答复编号87的信访问题办理情况时,城关区人民政府明确表述“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且目前正在按照时限积极推进整改,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未整改”问题。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正在办理中。下一步,城关区住建局督促恒大地产集团兰州置业有限公司对所需苗木国槐尽快完成补栽,目前正在苗源地起苗运输过程中,补栽工作预计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受理编号201:“永登县中堡镇陇兴铁合金厂生产时冒蓝烟,严重污染环境,铁合金厂就在庄浪河边上,厂区内冲出的废水流入河道,对庄浪河有污染。”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兰州河桥硅电资源有限公司陇兴分公司,位于永登县中堡镇罗城滩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21745899508X,法定代表人骆**。2004年3月4日取得《关于兰州河桥硅电资源有限公司陇兴分公司年产20000吨硅钡和铬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兰环建发〔2004〕07号),2006年7月6日通过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甘环验〔2006〕9号),2020年6月18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进行了备案,2021年7月26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证号91620121745899508X002R)。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以精洗煤、硅石等为原料,经矿热炉高温冶炼产出硅铁。

(二)查处情况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会同永登县水务局、中堡镇人民政府4月23日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2020年7月已建成炉前浇注烟气集气罩等环保设施,并对生产车间进行了封闭。现场检查时发现炉前浇注生产车间部分门窗未完全关闭,从而导致少量浇注烟气无组织外逸。联合调查组责令该企业炉前浇注前必须做到门窗全关闭,确保浇注烟气无外逸。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调阅该公司2022年1季度检测报告(众仁环测字〔2022〕755号),结果显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均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兰州市2020年度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兰污指办〔2020〕11号)浓度限值。该公司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均不外排,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主要用于厂区泼洒降尘。通过对公司现场及周边庄浪河河道巡查,未发现有排放污水的痕迹,不存在厂区废水流入河道的情况。

今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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