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了审查,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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