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中国甘肃网2月23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 记者崔亚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日前印发通知,我省将推进特色法治乡村建设,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助力塑造乡村形态之美、厚植乡村产业之美、赋能乡村生活之美、彰显乡村人文之美。

按照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总体部署,我省将以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依托,以总结、挖掘、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符合乡村实际、回应群众需求、融入乡村振兴的特色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推动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质增效。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我省将在已命名的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上,结合将乡村建设省级示范村同步培育打造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要求,着力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法治乡村,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快法治社会建设。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已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将实现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全覆盖,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中形成一定规模,逐步放大特色法治乡村建设示范效应,促进法治乡村建设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机融入,增强法治保障服务乡村振兴作用,提升农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际成效,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广大农村蔚然成风。

我省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将精准聚焦“土特产”,立足各地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传承等实际,激发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热情,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各地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基础,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主线,采取“法治+党建引领”“法治+村民自治”“法治+产业振兴”“法治+家庭农场”“法治+林下养殖”“法治+特色农业”“法治+乡风文明”“法治+农耕文明”“法治+乡村旅游”“法治+平安建设”“法治+农村综合改革”等方式,确定特色法治乡村建设项目名称,突出法治主题,突出法治实践效果,突出地方特色。通过扎实推进,最终实现法治建设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振兴”互融互促。

推荐内容